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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即时信息公示的期限 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

2022年6月6日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njzsqygw.cn/

 杨晚柠律师,北京资深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股权变更即时信息公示的期限

  一些公司是有股权的,股权一般是由股东掌握,公司可以对股权进行变更。股权变更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而且要对信息进行公示。那么股权变更即时信息公示期限是怎样的呢


  股权变更即时信息公示期限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有限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公示的操作流程


  1、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到;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界面。


  2、填写。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会显示企业信息填报表单,由企业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企业即时公示内容包括:


  有限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3、报送。企业填写完毕后,经确认填报内容完整无误的,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完成公示信息的报送。


  4、公示。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提交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相关信息直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存档。企业即时公示信息,将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档,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


  6、更正。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即时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时向社会公示。


  股权变更的信息要进行公示,应当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

  核心内容: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由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况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属于特殊情况的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也很多,特别容易造成;股权抽回;的事实,因此,有必要对公司股权回购中的风险作详细分析。在本文中,的为您介绍了公司回购股权过程中会发生的风险,包括有限公司公司回购中的风险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中的风险两部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


  关于有限公司的公司回购股权问题,在实践中有基于协议或法律等两种回购方式,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各有不同。


  1、基于协议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实践中,有限公司股东内部或公司与股东往往约定在特定条件下由公司收回股权的问题,实际上是股权的内部转让问题。因为法律禁止股东抽回出资,而有些投资人的出资投机性较强,其他股东也只是出于资金上的不足,才与其合作,而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特别需要信任的支持,因此,往往会通过股东协议的方式约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由公司收回部分股权的问题,股东的出资并未抽回,只是在股东之间发生了变动,这并不违背法律规定。针对以上问题,股权内部转让的特别约定可考虑通过公司章程予以体现。一方面,法律允许公司章程充分体现股东的意志或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对股东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


  2、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仅指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而且这种回购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结果,是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公司必须收购有关股东的股权。所谓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议决议事项与股东有重大利害关系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收购其股权,也即退股,它是股权转让的特殊救济途径。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异议股东若强制性回购股权,意味着企业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了损害,其根本原因股东权利无法保障,而且如果不退出的话,将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


  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提出主体的特殊:必须是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的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其他股东则无权行使该项权利,包括未参加股东会而事后称欲投反对票的。投反对票必须有书面记载,如股东会会议记录。